February 4, 2008

三國志.蜀記.簡雍傳.禁酒令

話說劉備入蜀的時候,有一陣子下令禁酒,違反禁酒令的要受重罰,舉報者則有賞。有
人求賞心切向劉備舉報了一名四川富紳違禁。富商申辯謂自禁酒令頒布以來就沒喝酒,
家中也沒藏酒。報案者說在富紳家中發現了釀酒的器具,私藏酒具不該有罪嗎?

 劉備大怒,認為家中藏有酒具是何居心?罪加一等,收押候判。大臣簡雍在一旁伺
候,不發一言。不久,在路上看見一對男女談笑甚歡,簡雍即向劉備建議:主公快把此
對男女收押治罪,因他倆就要行淫!

 劉備大惑不解,問何以知之?簡雍答:此兩人都隨身帶有淫具。劉備聞言大笑,下令
釋放那家中藏有酒具的富紳。這故事見於《三國志.蜀記.簡雍傳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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